发改委: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 加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上传时间:2018-07-03 08:39:11 浏览次数:380932
7月2日,国家发改委就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牛育斌介绍相关情况。中国网 郭天虎 摄
中国网新闻7月2日讯(记者 金慧慧)“在已经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农村地区,要探索建立农户付费制度。”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牛育斌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牛育斌指出,目前城市已经全面建立起污水处理收费制度,乡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还相对滞后,污水处理的收费制度没有全面建立,不利于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重在强化农民环保的意识,助力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和治理。
据了解,农业用水占全国用水总量的60%以上,受农民承受能力制约,我国农业用水价格长期偏低,远低于供水成本。
牛育斌介绍,近日,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简称《意见》)加大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力度,通过价格机制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意见》要求,农业综合水价改革试点地区将农业水价一步或者分步提高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有条件的地区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同时,全面推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并且要求各地同步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每年国家在农田水利设施、节水设施建设上投入大量资金,此次《意见》明确要求完成农业节水改造的地区,要充分利用节水腾出的空间,提高农业水价。
《意见》还明确提出,2020年底前北京、上海、江苏、浙江,以及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完善的缺水和地下水超采地区、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要率先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形成成熟经验,带动全国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来源:中国网 作者:魏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