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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8-07-16 17:17:30 浏览次数:381927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9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报告指出,依法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我国结构性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条规定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执法检查发现,部分地区产业结构偏重、布局偏乱,能源结构调整不到位,运输结构不合理,成为大气污染的主因。


报告提出,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在2018年年底前依法制定并公布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


报告建议,加快制定配套法规规章和标准。在2019年年底前出台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按行业、地区、时限核发排污许可证。2020年,将排污许可证制度建设成为固定源环境管理核心制度,实现“一证式”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快建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保护召回制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要积极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标准。


报告提出,五年来,全国累计退出钢铁产能超过1.7亿吨、煤炭产能8亿吨、水泥产能2.3亿吨;煤炭消费比重下降8.1个百分点,清洁能源比重提高6.3个百分点。


报告提出,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执行不够有力,其中机动车污染和油品质量监管不到位。环境监测制度落实有差距。个别地方环境质量监测弄虚作假。


报告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报告建议,大力推进散煤治理,以保障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为重点,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稳步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到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基本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区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


报告建议,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重点区域严禁钢铁、焦化、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及集群。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使用,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格落实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调整优化运输结构,以中长距离大宗产品运输为突破口,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建成清洁高效、环境友好的货物运输体系。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9日举行分组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与会人员普遍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有利于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法律得到全面有效实施,执法检查报告充分反映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普遍赞成这个报告。


在审议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草案时,与会人员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决议,是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积极探索加大监督力度、增强执法检查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重要举措,赞成将决议草案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来源:东方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