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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治理如何“见美思齐”?

发布时间:2018-07-02 08:18:57 浏览次数:381704

最近,记者在基层调研时发现,有些地方在农村环境治理方面,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比如,辽宁省盘锦、抚顺等地对农村旱厕进行改造、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分类,大洼区、盘山县许多村庄以此为契机发展乡村旅游,村民们靠搞民宿、农家乐等实现了发家致富,一些曾经外出务工的村民纷纷回乡创业。

  这些地方环境治理做得好,山明水秀,柳绿桃红,村民生活在田园牧歌之中,也吸引了不少城市游客参观,生态成了改善民生、乡村振兴的抓手。这些地方的实践证明:农村环境治理关键看你是不是真想治理,如果想治理,办法总比困难多。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有些村庄“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老问题仍然严重。村民对这种现象抱怨连连,基层干部也是一腔苦水:搞环保就得花钱,但农村和发达地区没法比,投入上不去;环保局执法人员也有现实困难:乡镇、村里都没有专门的执法人员,一个县环保局也只有几十名员工,难免力有不逮……

  农村环境治理“冰火两重天”的状况,引人深思。记者认为,影响一些地区农村环境治理积极性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

  首先,一些地区对农村生态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但部分基层干部认为农村环保无非就是扫扫大街,种花种草,把生态保护当成涂脂抹粉的“面子工程”,甚至是应付检查的“形象工程”。也有一些人认为农村环保可有可无,或者干脆搞所谓“突击式环保”,一年集中清理一次村里的垃圾,结果造成“垃圾山”常年堆放在村里,臭气熏天,群众苦不堪言。

  农民的环保意识不强也是治理难的一个因素,人人都是排污者,只想享受权利,不想履行义务。在这个问题上,归根到底,还是地方主管部门不够重视,引导宣传教育不够。

  其次,长期以来,一些农村环境治理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由于缺少配套的奖惩机制,导致农村环保“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目前,我国的环保机构到县区一级,基层环保力量相对薄弱,农村环境治理责任主体不够明确,干得好与不好没有太大差别。这就导致一些地区在农村环境治理上缺少积极性和主动性。农村环保问题不是地方主要领导优先考虑的施政选项。

  第三,农村环境的治理,离不开对环保基础设施、人力物力方面的投入。农村环境治理,首先需要的是主观上的努力,同时,必须看到,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环保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改善农村环境,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的相关投入。

  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目的就是要通过加强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强化举措,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找到农村环境治理“冰火两重天”的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推出治理措施,才能让“美丽乡村”成为“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编辑:李莹  作者:孙仁斌来源:中国生态文明